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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善惡結局、苦難為神的管教

Posted 星期四, 一月 11 2007 9:06 作者 黑熊

閱讀進度:伯 5:1-27

人不一定因犯罪帶來苦難,還記得約 9:12 耶穌遇見的瞎子嗎?是為了榮耀神,你是否曾不知不覺的定了別人的罪呢?

定別人的罪在所難免,我不能說我沒有定過人的罪,我只能說按照我的經驗法則,我倒是定了不少人的罪,經常就會說:「因為你這樣做,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。」這就是經驗法則所帶來的論斷,我個人的經驗,並不一定會等於別人的經驗,更不會等於對方所處在的環境的不同,有些時候環境不同結果往往差距甚遠。

苦難的來源,並不一定根源於犯罪,有時候苦難是祝福的裝扮,當經歷苦難後才知道祝福的存在,因此面對苦難必不應該指責其他人,而是應該尋求神的旨意,如果短時尋求不到,依然靠著信心仰望神,我相信那只是時間還沒到,早晚會見到神的答案。

願神幫助孩子能面對不同的苦難,能隨時攻克己身,預備面對不同的環境,不同的境遇,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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