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責任——傳道人、奴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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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, 十二月 22 2006 11:34
作者
黑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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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對教會的牧者傳道當存何種態度?
對於教會的牧者傳道方面,以聖經的說法是要善待,但對於傳言或謠言,則必須小心謹慎,至少有三人以上的見證,而當領袖階層的人有過錯,必須要當眾給於責備,我想一般人只會強調前兩項,但是別忘了第三項,有供應也有要成全,責備的目的不在於苛責人,而是幫助領導者不在繼續於過犯中,因此呢?我建議「于仕」如有發覺得錯誤的政策或行為,或是一些過去留下的陋習,就應該去反應去改善,而不是去忍耐,如果這件事情是錯,就要義務要說明,當然不同身份下考量廣度不同,我們無從判別,但是我們還是能說出我們認為的隱憂。
在職場上我們的態度又當如何?
在職場上,雖然我們在主理得自由,但是也在老闆的主權下,在沒有違背信仰的狀況下,必須要遵照老闆的指示,而工作時間中,又充分的為公司效應,不要向我這樣打靈修心德,或是閱讀靈修讀物,這種在職場中不是合宜的作法,畢竟老闆請人一個是請你的專業,另一個就是請你的時間,所以請分辨清楚自己的身份。
這些態度你我做到了嗎?
光看我說的就知道,我沒有做到咩,我是現代的男人,只剩一張嘴,其他都不太行了,所以就求神大大的改變我,扭轉我。
願神給我們一顆寬廣的心,幫助我們在工作上,在屬靈上,都能不斷的學習上進,孩子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。阿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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