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勸誡與警告

Posted 星期五, 五月 18 2007 7:37 作者 黑熊

閱讀進度:約貳1-13

約翰不斷提醒我們要遵行什麼?(4-6 節)

約翰在今天的經文裡提及:

約貳1:4 我見你的兒女、有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、就甚歡喜。  
約貳1:5 太太阿、我現在勸你、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.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、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。  
約貳1:6 我們若照他的命令行、這就是愛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、就是這命令。

而其中強調的就是愛,彼此相愛是我們神兒女的樣式,因此我們要做到不分彼此的付出,如果自己有能力可以去幫助對方,那就應該去幫助,這就是一種愛的表現。

對於異端我們要如何分辨?

對於異端的問題,至今仍是我許多的困惑,因為我負責基督教網站的事工,在收集訊息的時候,必須要做到一個初階的把關,不讓異端的資訊進來,但也有些資訊看似正常但越深入就越不正常,這種就很難判別。

而最近關於一些爭議的團體作為,有時後也令人頭痛,前陣子聖靈學校四處告人,導致一堆傳道人、信徒都要去法院,而這種已告人手段來取得自己的名聲,其實在信仰上已經違背了聖經,經上記載:

林前6: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、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、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。  
林前6:2 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.若世界為你們所審、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。  
林前6: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、何況今生的事呢。 

光提出告訴來表明自己清白這點,就已經不是屬神的表現,屬神的表現是:林前6:7 你們彼此告狀、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.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.為其麼不情願喫虧呢。

如果有人有因為聖靈學校的爭議訴訟可參閱: 「葉校」(”聖靈”學校)再度敗訴

並以什麼樣的態度應對傳錯誤道理之人?

面對這些爭議團體,按經文上所說,我們並物以他們問候,也不與他們往來。

約貳1:9 凡越過基督的教訓、不常守著的、就沒有 神.常守這教訓的、就有父又有子。  
約貳1:10 若有人到你們那裡、不是傳這教訓、不要接他到家裡、也不要問他的安.  
約貳1:11 因為問他安的、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。 

對於與這些不明確或是有爭議、疑問的團體,姑且無法判斷是否是有問題的教派,但我個人傾向不與他們往來與合作,直到他們澄清事件的疑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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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

# re: 勸誡與警告

2007年8月13日 上午 10:57 by 守望者

異端不會只有一個面

他會衍變新模樣

請詳見以下連結

tw.myblog.yahoo.com/.../articl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