閱讀進度:來 9:1-28
耶穌的寫有什麼果效?
按著經上記載:
22 按著律法、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、若不流血、罪就不得赦免了。
23 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、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.但那天上的本物、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。
24 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、(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)乃是進了天堂、如今為我們顯在 神面前.
25 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、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.〔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〕
26 如果這樣、他從創世以來、就必多次受苦了.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、把自己獻為祭、好除掉罪。
27 按著定命、人人都有一死、死後且有審判.
28 像這樣、基督既然一次被獻、擔當了多人的罪、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、並與罪無關、乃是為拯救他們。
今日你是否以承接其果效並效法基督也將自己獻上?
到底怎樣才叫做獻上自己呢?參與機構服事?參與教會服事?當傳道人?才算是獻上自己嗎?還是有其他的選擇呢?一堆問號之後,似乎沒有一個是正確的答案,記得讀過一段經文是這樣說:「撒母耳說、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、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.聽命勝於獻祭、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。撒上15:22。」如果不是出自於順服的獻祭,都不是一件美事,因此將自己獻上,必須要出自於順服,神呼召你在何種崗位上,就在何種崗位上盡忠,而這才是獻上自己的真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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