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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衝到屏東參加小石頭與小仙的婚禮

Posted 星期三, 十月 03 2007 23:22 作者 黑熊

竟然貓熊質疑我,說我不會一個人做瘋狂的事情,那我想今年唯一比較瘋狂的行為,大概就是去參加這場婚禮了。

話說回到一月二十七日的這一天,凌晨三點著裝後,掀開了機車的車罩,發動引擎,空氣中帶著涼意,夜還是很靜默的時候,發動了我的引擎隆隆作響,設定好了衛星導航後,油門催到底,踏上了這一條為了參加婚禮所需要奔跑得四百公里的行程。

那這樣的舉動算是瘋狂了吧?不過為了參加朋友的婚禮,這一趟是免不了的,至於這四百公里跑到哪裡了呢?

答案就在這裡鳳屏教會,位於高雄縣尾端,接近屏東的地區,從照片中可以隱隱約約的看見我的車子。

不過這一趟所花的時間,比我想像中要多,三點多出發,抵達婚禮現場時,已經十一點了,也就是說騎了七小時多,不過一個人騎車真的很累,雖然說時速不慢,但是路程也不短,本來想說能早一點到,但是抵達時連收禮的人都已經不在位置上了。

來到了禮堂中,婚禮也已經進行到一半了,但是我必無太想找位置做,就在遠處拍拍照,做個紀念。

說到這隊新人為什麼值得我奔波四百公里的里程去參加婚禮,只能這兩個人我都認識,竟然新郎、新娘都是好友,怎麼能不去呢?而他們在交往前又跟我有密切的互動,實在很想去見證他們的婚禮。

先從新郎小石頭說起,他是我N年前再以利米勒網路團契所認識,當時他還在念神學院,而關於他們的交往,我也莫名其妙的被詢問,還記得有一天在MSN中,小石頭問我小仙是不是我女朋友?就是這個問題產生了這樣的結果,我回答說不是,如果你喜歡可以去追,至於細節內容為何?找不到當時的對話記錄了,所以就不多說了。

至於新娘小仙,我已經不太清楚是怎麼認識,起初是如何接觸?我找不到任何的印象,可能是在熊族網絡,但也有可能在哇咧星樂園,至於怎麼認識似乎不是那麼重要,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,就是她是情人節唯一送過我巧克力的女孩,而且還努力的配合送出白巧克力,至於為什麼送巧克力,這只是一個無聊的我,無理的要求,這是我跟他講的假如沒有情人的時候,那情人節要送巧克力給我唷!可惜這個約定就只送過一次,因為沒有多久他就跟小石頭交往了。

還記得那晚我被兩個人輪流MSN轟炸,一邊是小石頭的詢問,一邊是小仙的詢問,小仙問我說小石頭在追她,但是小石頭並不是他喜歡的類型,主要原因是年齡比較小、身高也比較矮,其實這只是外貌的一種門檻,因此我給小仙作了個分析,首先小仙的呼召是離開本地然後服事兒童,而小石頭在高雄服事當兒童牧者,因此在呼召上有相互符合,因此我告訴小仙給自己和上帝一個印證的機會。

 

就這樣小仙給了小石頭一次機會,小仙也向上帝尋求了一個印證,那就是當天與小石頭碰面時要帶著聖經,就這樣在火車站第一次碰面時,小石頭跟往常一樣拿著一本大大本的聖經過來會面,小仙就這樣接受了這個印證,而小石頭也尋求相同的印證,可是小仙的聖經卻包成一團,看不出來手上拿的聖經,竟然兩個人都尋求相同的印證,看來同感一靈的心意是相當顯著。

因此小石頭與小仙,你們一定要幸福唷!要讓上帝成為你們的主宰,讓神親自成為你們婚姻的祝福。

至於我到底有沒有喜歡過小仙?我自己也不會知道,因為我只知道她是個好女孩,除了會送我巧克力,還帶我去谷坑喝咖啡!所以小石頭要好好對待小仙唷!

另外一個重點,要多多生寶寶唷!結婚已經過了九個月,不知道有沒有你們的好消息?

觀看更多的照片......

PS. 這天我可是當天來回,總共騎了八百公里,衝啊!時速究竟跑到多少,你們自己去想吧!重點是我不飆車!飆車的定義是超過速限60公里以上,機車在郊區限速6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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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

# re: 一路衝到屏東參加小石頭與小仙的婚禮

2007年10月4日 下午 04:07 by 貓熊

老大我的質疑是你不可能沒有一個人做瘋狂的事情吧!

請看好我的留言的質疑。

但你自己竟都爆料出,自己都說做過瘋狂的事了,

所以我也沒有什麼話好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