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認同「靈修」這件事需要靠自己及和小組(團契)的人一起分享神;因在分享當中,也能給我們每個人有不同的啟示和亮光,以及增進彼此關係。 然而自己卻很少有小組(團契)生活,以及有所謂「屬靈的同伴」彼此分享。但很感謝上帝的事,身邊安排了一名朋友(也可以稱「損友」),讓我們兩人能真誠坦然去分享許多事情(生活、聖經觀點..等),或許在分享當中我們會大小聲、意見不合、無法完全贊同對方的理念..等等。但在當中卻使我有不同的看見及去思想。 而記得自己曾經有二年當教會的小組長帶領聚會,而其中有甜蜜、有振奮、辛酸及痛苦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