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杏林子
許多年前,我曾學過一陣子英文。荒廢了幾年,我的英文幾乎忘得光光的,但有一句話卻印象良深,至今難忘。這是一句英文成語:Do my best!翻成中文的意思是「盡我的能力去做」,簡而言之也就是「盡力而為」。
這句英文很容易讓我想起聖經上的一則寓言故事:天國好比一個人要往國外去,臨行前叫來他三個僕人,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,一個給了五千,一個給了二千,還有一個給了一千。那個得五千的勤懇經營的結果又賺了五千,得兩千的也同樣賺了兩千,唯有那個得一千的,懶得傷腦筋,偷偷把銀子埋在土裏,氣得主人回來後把他趕出家門。
我們現今的社會不也多有這種懶人嗎?他們怕負責任,不肯腳踏實地的努力,偏又要抱怨什麼「時運不濟」、「懷才不遇」,結果是蹉跎一生,一事無成,多麼可惜!
其實,天生我材必有用,一個智商只有四十的低能兒經過訓練也可以擔負簡單的工作。我們不一定要為自己訂立多麼遠大的目標,崇高的理想,只要我們每一個人都能盡力而為,發揮自己的天賦,不好高驚遠,不自暴自棄,誰又敢說「前途無亮」呢?問題不在 「銀子」的多寡,就怕你把它埋起來,白白辜負了上帝的恩賜!
生命的價值不在你得到多少或失去多少,而在你是否全心全意的努力過,活出你那一份光和熱。朋友,你可願意:「盡力而為」?
不要問我為你做了什麼,只要問你為我做了什麼,問這麼多有什麼用呢?好好的給我做就對了我的部落格 http://bbs.jbear.net/blogs/blac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