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前因為Love Life的新聞事件,才有機會真正的去認識這個活動,還猶記著先前因為義賣風波,而產生許多惡劣的指控,主要原因是對義賣的認知差異,雖然身邊不少非營利組織的朋友告知義賣是法定用詞,但查遍相關法規,卻沒有找到明文的用詞,只提到義賣免稅部分的問題,並沒有提到銷售型的義賣限制和法規,當然所謂社會責任型的企業,目前在台灣並沒辦法真正落實,因為沒辦法接受因為銷售而扣除成本的概念,更無法接受透過銷售永續經營社會責任的企業。 就在這樣一個風波下,把Love Life傳開,但也傷害到許多真正認真關心付出心力的每個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