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學啊! 對你而言,認為我沒去拯救姊妹,然而真正的問題並不是沒行動,而是被選擇的問題。 當然教會的姊妹比弟兄多是不爭的事實,但是教會的弟兄質差量少,也怪不得姊妹去選擇非基督徒。 至於你我而言,想必也被是被姊妹們列在質差量少的等級吧?不然怎麼過三十了,還沒有一個穩定的對象呢? 我倒是認為與其說質差,倒不如說閉俗膽怯吧!外邦人都懂得要主動行事,當了基督徒以後呢?畏畏縮縮! 就算質不差,但這種沒擔當的個性又要如何讓姊妹歡心愛慕呢? 接二連三聽到姊妹選擇外邦人當伴侶、當情人,也因為愛慕對方的關係,選擇了遠離神...